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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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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6-25 18:04:50 打印 字号: | |

步入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中段的2655号,一座庄严、宏伟、融汇欧洲古典建筑和现代风格的高楼映入人们的眼帘。洁白的大厦纤尘不染,一个巨大的“山”字造型,恰是人民法院执法如山的映衬,不仅装点着人民法院的圣洁,更展示着人民法官的赤诚之心,这里是长春市绿园区的人民法院。

    绿园区人民法院辖区面积216平方公里,人口62万,辖三镇、五街、四个开发区,其中3个省级工业开发区,1个市级开发区,24个行政村、54个城市社区。1995年9月1日,伴随着长春市行政区划,绿园区人民法院由原长春市郊区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成立,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34人,其中员额法官42人,内设机构13个,派出法庭1个。2018年,全院收案8485件,年人均办案224件,人均结案185件。法院拥有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外观宏伟壮观,内部配有接待室、会议室、信息化指挥管理中心、电子公告显示屏,数字化法庭,集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干警活动室于一体,有13个科技审判庭的现代化综合办公楼,且通讯设备、交通工具装备精良。

几年来,绿园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党组班子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精神文明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做保障,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开展各项工作。充满活力的“绿色诉讼通道”,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不断升华的司法理念和进一步深入的改革措施,大胆创新的诉讼前置、“四不为”的廉政机制及有力的机关科学管理方法,使绿园法院的各项工作朝气蓬勃,得到长足发展。

几年来,绿园区人民法院获得多项殊荣,连续多年各项工作在市法院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兵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先进单位称号;连续三次被省精神文明办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了人民满意好法院称号;连续五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干警撰写的论文多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得国家级奖项;创作拍摄的微电影《回首是爱》获得全国法院第五届十佳微电影提名奖等;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责任编辑:绿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