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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攻坚齐推进 多年积案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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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8-07 09:16:2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5月5日,一件长达十余年未结的执行、信访案件再次恢复执行,并最终以被执行人暴某自愿将执行款8万元汇入申请执行人田某某银行账户的方式执结完毕。



案情简介

2006年1月6日,田某某委托暴某为其购买车辆,将购车款人民币12.8万元一次性汇入其银行账户,因委托合同未能履行,暴某将5万元购车款返还给田某某,但是余款7.8万元却迟迟未能给付。无奈之下,田某某将暴某诉至绿园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暴某返还田某某购车款7.8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06年1月7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由暴某承担案件受理费1750元。

山穷水尽

因暴某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2008年9月11日,田某某首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暴某工资收入较低,留取最低生活保障后,每月能支付的执行款所剩无几。因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近十二年来,田某某多次上访,情绪比较激动。

峰回路转

2019年5月5日,申请执行人田某某申请恢复该案件执行。为尽快执结案件,我院执行局和信访办两部门通力协作,全面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一方面基于申请人田某某对信访办工作信任,由法官助理张宝文及工作人员于曾润做其工作,适当减少对近十年来拖欠执行款所产生利息的索要;另一方面由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陶春志协调被执行人暴某,明理释法,尽可能地一次性给付执行款。两部门合作对双方当事人分头攻坚,最终,申请执行人田某某同意被执行人暴某一次性返还购车款、利息及诉讼费共计8万元,而被执行人暴某承诺按照已确定的金额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

柳暗花明

虽然田某某与暴某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但信访办和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仍然不敢松懈,因为“编筐编篓,全在收口”,一旦中途出现意外,前面的努力就都将付之一炬,况且申请人在海外,更加增大了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对此,法官助理张宝文运用化解信访矛盾的经验,通过微信与田某某反复沟通、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内容,让田某某以书面形式固定后,再邮寄回本院。另一边,陶春志法官与被执行人暴某再次进行确认还款时间,暴某为表示诚意,将执行款现金8万元带到法院。

近日,在申请人委托的亲属、我院信访办、执行局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暴某将执行款一次性汇入申请人田某某行账户,在田某某微信视频确认收款后,这件历时十余年的执行、信访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绿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