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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法院召开专项会议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以及“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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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11 15:03:00 打印 字号: | |

按照省、市法院工作部署,5月11日上午,绿园法院召开支部书记专项会议,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以及“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工作。

会上,纪检组长熊开宇传达了徐家新院长在院党组定期议党暨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宣读了《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两个方案。

熊开宇组长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展开摸底自查,建立工作台账;二是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三是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明确相关政策,建立月报制度;四是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五是要对本院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进行排查并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等,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机制。

针对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熊开宇组长强调,一是要召开专题会议,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二是要组织干警围绕典型案例开展讨论交流;三是要把几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各个支部按照本院党组要求,高质量开好支部生活会,对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检视干警个人和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

会议由纪检组长熊开宇主持,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绿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