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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获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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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10 13:47:06 打印 字号: | |

法办〔2022〕185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关于首届“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总结回顾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工作成效,提炼推广具有标杆性创新性的涉港澳司法合作成果,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暂行办法》(法办发〔2011〕9号)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组织开展了首届“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共收到各高级人民法院选送的司法合作成果103项。我院研究室初评后,邀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与我院政治部、立案庭、民二庭、民四庭、执行局、审管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集体评议。最终,以在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上有担当、在推进司法法律规则衔接上有作为、在服务民生福祉上有实效为导向,共评选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5项,涵盖司法交流成果、司法协助典型案例、综合工作成果等方面。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获奖成果名单,各等级获奖成果排名不分先后)。

  各级人民法院要以评选活动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做“一国两制”事业的践行者、示范者和宣传者,为内地与港澳融合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智慧,为丰富“一国两制”在司法领域的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首届“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获奖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2022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绿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