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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金融贷款引纠纷 用心调解促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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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9 14:12:33 打印 字号: | |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平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贷纠纷,有效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及金融秩序的稳定发展。


01
基本案情

2022年,周某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人民币20万元用于自主创业,朋友王某提供连带担保,贷款到期后周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公司遂将周某及王某一同诉至绿园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贷款。

02
用心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人王文辉法官为详细了解案件事实与经过,第一时间与被告周某联系。在沟通中法官发现,该案并不复杂,被告周某是实际用款人,王某虽然作为共同被告,但其只是连带担保人,并未实际使用借款。法官向周某耐心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告诫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讲明拖欠贷款的时间越长,所要承担的利息也就越高,经济负担反而越大的事实。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周某袒露心声,表示其并不是恶意拒还贷款,而是由于创业坎坷,生意惨淡,手中虽然有点资金,但是还要作为店铺周转,暂时无力归还贷款。
03
调解成功

为保障涉诉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减轻诉讼对企业的影响,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法官安排了开庭审理,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同时在庭审中继续推进调解。

由于本案涉及担保,法官向被告王某释明,虽然其没有使用贷款,但是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若二人不履行偿还贷款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见此,被告周某放下侥幸心理,与原告进行沟通,如实讲述自己经营困境,对未能归还欠款表示歉意,希望能给予还款宽限期。考虑到被告确有主动履行诚意,法官劝说原告贷款公司适当让步,给予对方适当的筹款时间,便于还款的履行。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还款金额和时间做出约定,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得以顺利解决。




做好金融企业环境优化,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绿园法院始终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充分发挥司法保障金融经济秩序发展的职能作用,用心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