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平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贷纠纷,有效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及金融秩序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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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周某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人民币20万元用于自主创业,朋友王某提供连带担保,贷款到期后周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公司遂将周某及王某一同诉至绿园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贷款。
为保障涉诉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减轻诉讼对企业的影响,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法官安排了开庭审理,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同时在庭审中继续推进调解。
由于本案涉及担保,法官向被告王某释明,虽然其没有使用贷款,但是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若二人不履行偿还贷款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见此,被告周某放下侥幸心理,与原告进行沟通,如实讲述自己经营困境,对未能归还欠款表示歉意,希望能给予还款宽限期。考虑到被告确有主动履行诚意,法官劝说原告贷款公司适当让步,给予对方适当的筹款时间,便于还款的履行。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还款金额和时间做出约定,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得以顺利解决。